时间: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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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2023年“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为了及时合规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序调整。将“采购计划申报”前置于“采购意向”,委托招标的项目需完成“采购计划”的提交与审核后,才能公示“采购意向”。
二、新增模块。增加了“在线合同签订”模块。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及在线备案。
三、影响说明。此前,委托招标的项目先公开“采购意向”,后提交及审核“采购计划”。因此可以在“采购意向”公示之后,提交审查的有关工作(如申购论证、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编制、需求审查、上会审议等)。当前,必须先完成上述工作后才可以公示“采购意向”。
【举例】某部门于3月20日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完整材料,经审查通过后(原则上每月20日之前受理当月送审材料,组织审查及整改至少需2周时间,审查通过的,列入次月第一周会议审议),于4月5日通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4月6日进行采购意向公示,30天后公示结束,即5月7日挂采购公告,公告期20天,5月28日开标,结果公示及签订合同一周内完成,即6月5日签订合同,履约期期满,如按30天计,即7月6日交付。
四、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工作风险,特别提示如下事项:
(一)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倒排时间,尽早完成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重视申报采购需求管理材料的成熟度和规范性。
(三)采购需求管理材料模板(已根据流程调整更新)及要求见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bc.jci.edu.cn/info/1005/1424.htm
工作中问题咨询:鲁昌龙(短号6390);周紫璇(短号6349);赵有俊(短号:6626)
附件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意向和在线合同签订操作手册.docx
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