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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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学初期实验室安全例行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安全运行,排查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资产处、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联合开展学期初实验室安全例行检查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2日上午
二、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主要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为依据,重点检查:
(一)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
检查实验室的卫生、室内整洁、线路规划以及是否有与实验室无关用品等。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管制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及个性化应急预案;
2.危险化学品台账情况:总台账、每间实验室分账是否记录规范、详实;
3.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间、暂存柜)情况:化学品存放位置、存储条件(监控、通风、消防、防静电、有毒气体感应报警)是否规范;
4.相应消防器材、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情况及安全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5.“三废”存储与处置情况。
(三)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装置等)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的放置和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安排
安全检查共分为3组,每组3人,均由教学督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新厂校区1组,湘湖校区2组,被检查对象涵盖全校各类实验室(含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二)工作要求
1.每组设一名联络人,检查时,联络人提前告知被检查学院/科研平台负责人。
2.专家组按实际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并签名。
3.联络人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纸质稿(有签名)交给资产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孙续畅老师处,电子稿(无签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4.联络人负责拍照,在3月2日下午16:00前将照片(两种图片,一种是至少6张较清晰现场检查带人的照片,用于发新闻;另一种是查到的问题照片,照片上标注楼栋及房间号,用于做整改通知书)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续畅(18979850535) 邮箱:52176874@qq.com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保卫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docx